第四百五九章 安庆公主的复仇-《大明次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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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元章看到红薯被送了上来,嘴角也是露出了笑意,直接拿起一个道:“红薯呀红薯,咱是一天不吃就想念异常呀,大明要是没有这红薯,去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。”
大约三年前,朱榔的红薯已经被推广开了,朱元章更是不遗余力的推广,在皇帝和朝廷的大力推开下,红薯也是得到了丰收,去年的时候,大明遭遇到了很大的天灾,是红薯出现力王狂澜。
也因为这样,朱元章最爱的食物也从豆腐变成了红薯。
红薯的出现是真的很大的,历史上的红薯,应该是嘉靖四十三年,20岁的陈振龙就弃儒经商,从福州台江乘船偷渡至吕宋(今菲律宾)经商,经常往返吕宋与福州之间。
那时没有合法的“行货”可卖,只能悄悄地做些“水货”生意。
原本下南洋淘金的陈振龙,却在菲律宾被一种神奇的植物——红薯所吸引。
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所撰《金薯传习录》中写到,当“目睹彼地土产,朱薯被野,生熟可茹,询之夷人,咸称之薯,有六益八利,功同五谷,乃尹国之宝,民生所赖”。
陈振龙立刻意识到这种经济作物,如果引入到国内,将是一本万利的大商机,他着手准备把红薯带回大明了。
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,直到万历二十一年(1593年),陈振龙已经50岁了,仍然在为引种红薯的事犯愁。
像菲律宾这样的海滨小国,红薯这种生熟都可以吃的天然食物是国宝一样的东西,绝不外传也禁止出口的。陈振龙想尽各种办法,试图偷一两个红薯回国,都没能成功。
据说,第一次把红薯藏在藤箱底层,过海关时被查了出来,没收加批评教育。
第二次把红薯的藤条编入一只藤篮,试图拎着篮子蒙混过关,也被查了出来,这一次除了罚款还差一点坐牢。
郭沫若先生所谓“挟入藤篮试秘航,归来闽海勤耕织”之句,即是描述陈振龙的这次历险。终于在1593年5月,陈振龙将红薯藤编入船上的一根绳子中,吊在船舷下,经七昼夜一路漂回福州。
1593年,陈振龙一路艰险带着薯种与梦想归来的这一年,福建全省正遭到了一次“旱魃为虐,野草无青”的大旱灾,福建巡抚金学曾为此大伤脑筋。
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献上《献薯藤种法禀帖》,汇报其父带回薯藤的经过,“敬陈种树薯利益,并呈法则以济民切”。金学曾称赞陈振龙涉险带种而归,事属义举,批示:“既为民食计,速即觅地试栽,俟收成之日,果有成效,将薯呈验。”
陈振龙父子就在福州的房屋后门纱帽池边隙地试栽,过了四个月,启土开掘,番薯“子母相连,小者如臂,大者如拳,味同梨枣,食同充饥,且生熟煨者均随其便”。
就这样,菲律宾的国宝——红薯,在中国落地生根,在当时的福州很快成了充饥的代粮之物。当时,明政府将这种引自“番邦”的植物,定名为“番薯”;又因为福建巡抚金学曾所倡议推广,为纪念金氏首倡力行之功,当地人又称之为“金薯”。
据《金薯传习录》记载,儿时的乡村记忆也告诉我们:红薯的粗生贱养,即使“地属沙土”也能成活,更不必说丘陵地、红土带了;它浅埋土中,风雨不能侵蚀,“兼抗干旱”;它产量极高,“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,中地约收七八千斤,下地约收五六千斤”。在登陆福州之后,它迅即成为晚明时代那个人口庞巨、机制古老的大帝国的代粮之物,养活了挣扎在天灾人祸中的无数子民。
红薯的出现意味着什么?
这么说吧...我国的人口,在西汉末年便已接近六千万,到明代极盛时仍只有六千万有零,可是自从拥有了红薯之后,到了清朝,乾隆六年,便达一万万四千余万,道光十五年便增至四万万以上。
这样的人口激增,虽然与版图的扩大、田地的开辟,及赋税的改变都有关系,但是与明朝晚年输入原产于美洲的番薯,恐关系更大。由这一角度来看,考证番薯在我国出现的历史,是有它的重要意义的。”
简而言之,没有红薯的贱养代粮之功,中国就绝成不了亿民之众的泱泱大国。
这就是红薯的功劳,而现在红薯已经提前出现,那么这预示着什么...预示着大明帝国的崛起。
一口干掉一半的红薯,朱元章一边吃着红薯一边道:“榔儿...按照你的要求,咱已经下旨,颁布了生小孩奖励政策,只要你多生一名孩子那你就等得到五两银子,跟着每一年都会一两银子的养育钱,一直到孩子十四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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